四川成都卫校
位置:首页 > 卫校常见问题 > 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条件有哪些

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3-02-09  访问次数:1968

申请条件: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4、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该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卫生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该证书在5、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凭此证书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6、申报护士执业证书,首先要有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其次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可到市卫生局服务窗口申报护士执业证书。申报时须携带护士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成绩单原件等。

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资格取得方式: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