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9 访问次数:342
为认真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和四川省依法治省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培养和进步我院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宣传法的才能和自觉性,10月28日下午,学院特邀四川大学教学名师、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晓远副教授来院作专题讲座。部分院指导、全体中层干部、各部门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聆听了讲座。石静院长主持讲座。
“我理解的法治,就是‘限制公权,保障私权’”。张晓远以八个字对司法变革要义的凝练总结,开端了他《物权法》为题的讲座。物权法被视为“私权庇护神”,是一部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法律,张晓远强调了物权法制定与施行的重要意义,阐释了其背后的理念,即效率、宁静、和和谐人权。就财产权范畴傍边,与物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他结合案例,详细讲解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区别,并对物权法的根本原则、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关系以及生活中常见的征收和拾得遗失物涉及的法律规定停止理解读。同时,张晓远就道德与制度、法律的关系,联络一些社会现象,分享了他的考虑,他认为,在有效地约束某种社会现象时,一个好的制度设计发挥的效力,较于倚靠单纯的道德品质凹凸来处理,它更具有普泛性,其力量也要大得多。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张晓远曾获得川大教学一等奖,联络本身的教学实际,他还谈到了对大学教育的认识,他说,在当今信息社会,教师不只是向学生教授知识,更多的是引导启发学生的思维,让他们养成独立考虑的才能,拿学法律来说,重要的是教学生掌握法律的精神,从法律的角度对问题停止理性考虑。
讲座过程中,张晓远精炼的语言表达、生动的案例分析和共同的考虑角度,深深吸引了在场的师生,大家凝神倾听,积极参与互动,对加强大家的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